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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都府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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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都府政府'''(英語:The Government of Shido Prefecture,簡稱'''四都政府''')是四都府行政部門的總稱。四都府政府首長為府知事,轄下有多名司局長負責管理各政府部門。 == 職權 == 根據《希望帝國四都府憲章》,四都府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 制定並執行政策; # 管理各項行政事務; # 編制並提出財政預算、決算; # 擬定並提出法案、議案、附屬法規; # 委派官員列席立法會並代表政府發言。 == 機構設置 == * 知事 ** 副知事(政務官,共4名) *** 技監(事務官,由涉及技術領域的知事部局首長兼任) **** 知事部局(15個) **** 消防機關(東京消防廳) * 地方公營企業(3個) * 行政委員會(9個) * 地方獨立行政法人(2個) === 知事部局 === * 知事本局 - 總務部、地方分權推進室、外務部、基地對策室、政策部、計劃調整部 ** 青少年·治安對策本部 - 綜合對策部 * 銓敍科 * 保安局 * 總務局 - 總務部、復興支援對策部、行政改革推進部、情報系統部、首都大學支援部、人事部、行政監察室、行政部、綜合防災部、統計部、人權部 * 財務局 - 經理部、主計部、財產運用部、建築保全部 * 主稅局 - 總務部、稅制部、課稅部、資產稅部、徴稅部 * 生活文化局 - 總務部、廣報廣聽部、都民生活部、消費生活部、私學部、文化振興部 * 體育振興局 - 總務部、體育事業部、體育祭東京推進部、招致推進部 * 都市整備局 - 總務部、都市促進政策部、住宅政策推進部、都市基盤部、市街地整備部、市街地建築部、都營住宅經營部 * 環境局 - 環境政策部、都市地球環境部、環境改善部、自動車公害對策部、自然環境部、廢棄物對策部 * 福祉保健局 - 總務部、指導監査部、醫療政策部、保健政策部、生活福祉部、高齡社會對策部、少子社會對策部、障害者施策推進部、健康安全部 * 病院經營本部 - 經營企劃部、服務推進部 * 產業勞動局 - 總務部、商工部、金融部、金融監理室、觀光部、農林水產部、僱用就業部 * 東京都中央批發市場 - 管理部、事業部、新市場整備部 * 建設局 - 總務部、用地部、道路管理部、道路建設部、三環狀道路整備推進部、公園綠地部、河川部 * 會計管理局 - 管理部、警察·消防出納部 * 交通局 - 總務部、職員部、資產運用部、電車部、自動車部、車輛電器部、建設工務部 * 水道局 - 總務部、職員部、經理部、服務推進部、淨水部、給水部、建設部、研修·開發中心、顧客中心、水運用中心、水質中心、水源管理事務所、中央支所、東部第一支所、東部第二支所、西部支所、南部第一支所、南部第二支所、北部支所、東部建設事務所、西部建設事務所、朝霞淨水管理事務所、金町淨水管理事務所、東村山淨水管理事務所 ** 多摩水道改革推進本部 - 調整部、施設部、立川給水管理事務所、多摩給水管理事務所 * 下水道局 - 總務部、職員部、經理部、計劃調整部、施設管理部、建設部 ** 流域下水道本部 - 管理部、技術部 === 行政委員會 === * 教育委員會 - 教育廳 - 總務部、都立學校教育部、地域教育支援部、指導部、人事部、福利厚生部 * 選舉管理委員會 - 事務局 * 人事委員會 - 事務局 - 任用公平部、試驗部 * 監査委員 - 事務局 * 公安委員會 - 警視廳 - 總務部、警務部、交通部、警備部、地域部、公安部、刑事部、生活安全部、組織犯罪對策部 * 勞動委員會 - 事務局 * 徵收委員會 - 事務局 * 海區漁業調整委員會 - 事務局 * 內水面漁場管理委員會 - 事務局 === 地方獨立行政法人 === * 地方獨立行政法人東京都立產業技術研究中心 * 公立大學法人首都大學東京 - 首都大學東京、產業技術大學院大學、東京都立產業技術高等専門學校 == 制度 == === 政治體系 === 四都府憲章標明「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三權合作」的字眼。按照帝國政府指出四都政治體制為「皇帝授權、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府知事代表行政區向帝國政府總負責」。 ; 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由府知事領導。府知事上任前,必須向帝國政府申請委任。四都政府僅行使製定和執行不同政策的權力;管理府內的日常行政事務和帝國政府授權的對外事務;需要定期製作政策報告和預算,並諮詢立法局以接受各種詢問和合理的建議。 ; 立法機關(四都府議會) 四都府議會是經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決定,再由選舉委員會委員、功能團體選民和地區直選選民選舉產生的。每個任期均為4年。四都府議會有權根據《希望帝國地區自治法》制定,廢除和修改法律;根據府政府提交的法案,審查和批准或否決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支出;聆聽府知事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否決或通過;並可以詢問有關府政府工作的問題;就任何相關利益進行辯論;接受居民的投訴,並適當合法地處理;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以對非法行為特別調查。 ; 司法機關 包括高等法院(包括上訴法院和初審法院)、地方法院、裁判法院、死因裁判庭、兒童法院和其他專門法院;此外,還有土地法院,勞資審裁處和小額錢債審裁處。終審法院行使最終判決權。法官必須由獨立委員會推薦,並由首席執行官任命。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當局的干預。被告和所有人均享有應有的合法權利。 === 樞密會 === 主條目:四都府樞密會 樞密會由府知事,官守成員及非官守成員根據憲章組成,是府知事制訂政策的顧問團。官守成員一般由各司出任,而非官守成員則由府知事自行決定,他們主要來自其他行政機關的主要官員、議會議員和社會人士。 === 公務員 === 四都公務員是四都府政府常規雇傭關係職員,分布在各大小政府部門。公務員提供的服務範圍廣泛,由公共工程和設施、清潔和公眾衛生,以至教育、消防、警務等。四都20萬名公務員一直竭誠為市民服務,高效專業,廉潔公正,備受各方贊譽,是維持四都有效管治和安定繁榮的中流砥柱。 ; 公務員守則/基本信念 所有公務員都必須恪守《公務員守則》所描述的下列基本規則: 愛國·守法 ·誠實、廉潔 ·不偏頗 ·負責任 ; 公務員隊伍管理 府知事會依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有法律權力聘任、解僱或紀律處分、處理公務員的申訴、制定規例。 ; 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管理和發展 三份重要文件:《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公務人員(紀律)規例》和《公務員事務規例》列出管理公務員擁有的權力。 紀律部隊人員的品行和紀律,亦是受到有關紀律部隊法例的規管著。 ; 職系 公務員按工作職責分為18個不同職系,它們互不隸屬。 * 政務職系 : 政務職系人員是專業的管理通才,在四都府政府擔當重要角色。他們會定期被派往各決策局和部門擔任不同職位,平均每兩至三年調職一次。透過定期的職位調派,政務主任可以接觸不同層面,汲取各方面經驗,發展多方面才能和從事多樣化的工作。他們具備豐富的經驗、卓越的行政技巧及多方面才幹,又勇於面對挑戰,是政府的重要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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