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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地位與職權 == 御前會議權力來源於憲法慣例、君主特權及相關法律授權。 * 最高決策權 ** 決定國家安全、國防、外交戰略等最高級別政策 ** 在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時,成為最高指揮與決策中心,有權發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御前令》。 * 人事審議權 ** 對首相、樞密使、國務資政、御前大臣、三軍大臣等最高級別官員的任命進行實質性審議與備案。 ** 對高級將領(上將及以上)、大法官、大使等重要人事任命擁有建議權。 * 立法協調與諮詢權 ** 在涉及君主特權、皇室利益、憲法修改等重大法案提交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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