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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 == === 先秦時期 === 人類在香港地區居住,大約已有7千年歷史。香港地區發現最早的新石器時代文化是「大灣文化」,分佈在舂坎灣、南丫島的大灣和深灣、長洲的西灣、大嶼山的蟹地灣和赤鱲角的深灣、虎地灣等,陶器有圓底器和圈足器,夾砂陶為主,石器有樹皮布拍、錛、多孔石刀等。 春秋戰國時期,百越族就已在香港活動,完全不同於中原部族之南方部族,種類多,善於捕獵、駕船,以鳥形風神作圖騰,不斷南遷,經常由香港出發揚帆遠航。 === 上古時期 === 前214年(秦始皇卅三年),秦朝征服百越並在嶺南地區設置南海郡、桂林郡、象郡,遷移50萬人開發嶺南;當時香港地區屬於南海郡番禺縣。 963年(大寶六年),南漢後主劉鋹在合浦的海門鎮和東莞的大步海(今新界大埔海,即吐露港),招採珠士兵數千人,設媚川都專事泅水採珠。 北宋神宗時,進士鄧符協(江西吉水人)遷往岑田(錦田),成為新界鄧、侯、廖、文、彭五大氏族之首。1277年4月,宋端宗一行逃到官富場(今九龍城以南),為行宮約5個月。宋元時期,不少宗族從中原遷居到新界本土及離島。 733年,唐設屯門軍鎮。「屯門」是最早出現在中國古籍中的香港地名,在《新唐書》中多次出現。韓愈在《贈別元十八協律》詩之六中稱:「屯門雖雲高,亦映波濤沒」;劉禹錫在《踏浪歌》中稱:「屯門積日無回飊,滄波不歸成踏潮。」 === 中古時期 === 1370年,明朝設官富巡檢司,大致相當於今香港地區。 1521年(正德十六年),葡萄牙人強行駛入香港,企圖前往廣州貿易,曾在屯門附近與明朝水師激烈交鋒。廣東巡海道副使汪鋐督師,次年凱旋。 「九龍」最早見於1552年(明嘉靖三十一年)應檟著《蒼梧總督軍門志》;「香港」則最早見於1573至1619年(明萬曆年間)郭棐著《粵大記》。 據《新安縣志》記載,1668年(康熙七年),在新安縣沿邊設置21座墩台,包括九龍墩台。所謂新界五大族,五族指元朗鄧氏、上水廖氏及侯氏,粉嶺文氏及彭氏。清嘉慶年間編《新安縣志》稱,赤柱有兵把守。 1810年,張保仔帶著中國帆船270艘和大炮1,200尊接受清朝招安。1817年,清在大嶼山東涌口建汛房和圍牆。當時香港屬南頭管轄。 === 港英前期 === 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訪華,曾停留香港,返回英國後使團一史家稱:「從船舶進出的便利和陸地環繞的地形看,這個港口是世界上無與倫比的良港。」 1841年1月26日,英國海軍在水坑口登陸升旗,香港正式成為英國屬土。4月,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稱香港島為「幾乎沒有人煙的荒島」。當時香港人口7,450人(包括2,000名船民)。6月7日,義律宣佈香港為自由港。 1843年4月5日,維多利亞女王頒佈《英王制誥》,宣佈設置「香港殖民地」。4月6日,維多利亞女王向砵甸乍頒發《王室訓令》。6月26日,香港正式歸屬英國。 1846年香港會開幕,同年跑馬地舉行賽馬。幾年之內,有10數家商行進駐香港,還有洋店主、醫生、酒館老闆和小商人;商行由英國、印度、合眾國、德國、義大利、荷蘭和法國人開設,主要有3個:怡和洋行、顛地洋行和旗昌洋行。官員主要關注貿易拓展和傳播基督教事宜,政府則尋求收足稅以應付香港行政開支;以發財致富為目標的洋商則無所不用其極地抗拒納稅,以包括擔任列強榮譽領事或在航行船隻掛上丹麥國旗或合眾國國旗等方式嘗試逃稅。 1846年11月25日,九龍寨城開始動工,1847年5月31日完工。其後洪仁玕(太平天國天王洪秀全族弟)在香港醞釀提出《資政新篇》,強調法治和與外國通商。容閎在香港馬禮遜學堂讀書4年,畢業於合眾國耶魯大學,作《西學東漸記》,組織幼童出國留學。王韜1874年在香港創辦《循環日報》,推崇「君民共主(君主立憲)」。何啟和胡禮垣彙編《新政真詮》,提出改良主義。 1860年,訂立《北京條約》,正式割讓九龍半島予英國。早期港英統治的基本特徵為殖民主義和種族主義相結合。 英華書院校長理雅各於1861年出版《四書》香港英譯本,至1885年出齊《五經》英譯本。 英治時代前期的香港旗(1910年-1941年、1945年-1959年)由英國藍旗和阿群帶路圖所組成 1895年甲午戰爭結束後,曾為中方說項的德、法、俄三國更有藉口提出租地要求;其後,局勢緊張,英方認為如要防衞香港,必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根據1898年6月9日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方同意把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予英國,為期99年。 在港居留的英國人曾數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允 ,稱香港華人佔多數,不會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 1911年,在盧押努力下,香港大學成立。先後設立文學院、工學院和醫學院。 20世紀初期,香港華人大多生活艱苦,工時長、工資微薄,往往傷病纏身或染有毒癮;約1/4華人抽鴉片,有2,000家鴉片窟。 省港大罷工使糧食價格高漲,銀行出現擠提。司徒拔主張由英國海軍武力介入,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凡是擾亂這個殖民地太平的人,會受到的對待就是英國人會給予的那種:公正但嚴厲」;謠言滿天飛,人心惶惶。罷工領袖提出:每日工時以8小時為限,禁用童工,禁止警察不人道的粗暴行為,終止山頂區隔離政策;證券、股票和地價急跌,1925年9月每天20宗破產;一群商人請求司徒拔向英國申請300萬貿易貸款,倫敦庫務署由西非貨幣發行局和海峽殖民地籌集。1926年10月10日,國民政府和省港罷工委員會正式發表開於停止封鎖、結束罷工的公告。當時,英國在中國境內擁有最大量的外資利益,因而成為排外運動的主要目標,但不久反日情緒取而代之。 1938年6月14日,保衛中國同盟在香港宋慶齡寓所成立。 === 日佔時期 === 1941年12月8日,毛澤東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關於工作布置,要加強南洋華僑工作,廖承志應大膽地在香港與英國建立關係。12月25日19時,香港總督楊慕琦與馬爾比少將在半島酒店向日軍無條件投降,21時45分東京宣佈日軍佔領香港,香港日佔時期開始。 1942年1月,港九獨立大隊成立。 1945年9月16日,香港重光,英國海軍少將夏慤代表英國政府及中國戰區最高統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於香港督憲府接受日本陸軍少將岡田梅吉和日本海軍中將藤田類太郎代表在香港的日軍無條件投降:「我們代表日本天皇和日本帝國大本營,以及我們轄下的所有部隊,謹向夏慤海軍少將無條件投降,並履行海軍少將或其授權人所頒發的一切指示,和發出一切必要的命令,俾能予以實現。」 === 戰後時期 === 1947年5月15日,新華社香港分社成立。 1955年8月,發現李鄭屋古墓。 1963年,針對中國外部有人責難中國港澳政策,中國政府公開聲明:「香港、澳門這類問題,我們一貫主張,在條件成熟的時候,經過談判和平解決,在未解決以前維持現狀。……中國人民不需要在香港、澳門問題上顯示武力,來證明自己反對帝國主義的勇氣和堅定性。」 === 社會問題 === 1946年,各地甫受日軍蹂躪,世界經濟蕭條,香港主要轉口貨品如米、麵粉、糖等,均告短缺,有些物料甚至要嚴格配給;當時,工商及物料供應署在其年報內有以下評論:「商人本能地相信放任主義可行,我們雖未能完全同意,但卻承認,我們必須以市民福利和國際義務為大前提,盡量給予自由。」 1950年代,大批人士湧入香港,造成人口膨脹,香港社會須進行連串緊急任務。工廠多是山寨廠,工人長時間工作,賺取微薄工資,童工為主,環境惡劣,產品水準佳,利潤大。房屋短缺、工時長收入低、物價急升百物騰貴,長期為市民生活三大問題。 1952年調查報告顯示,平均每1,000戶香港華人家庭,687戶住在一個房間,120戶住在劏房,23戶住在屋頂天台,只有8戶有房住。 在1960年代中期之前,由於外來移民不斷湧入,政府必須集中力量先處理房屋、衛生、教育和福利等迫切問題。 1956年10月,九龍和荃灣發生雙十暴動。 1950年代至1960年代,香港政府大力整頓社會風氣;除投注站和馬場外,禁止賭博;同性戀、娼妓、放鞭炮、吃狗肉不合法;小公車不准企立,車費不設找贖,不准與司機談話、吸菸、攜狗上車。 1966年,由於受到在中國爆發文革影響,香港之局勢日趨動盪,至1967年更爆發六七暴動,癱瘓香港經濟並嚴重影響居民生活;暴亂大致在年底平息,香港得繼續平穩發展。 1966年4月4日,天星小輪加價引發市民示威抗議,並在港島天星碼頭絕食,是為天星小輪加價事件。澳門一二三事件後,香港左派仿效前者、將文化大革命鬥爭模式引入勞工組織並煽動造反。1967年4月,青洲英坭、香港人造花廠勞資糾紛,六七暴動正式爆發。5月15日,中國外交部要求英國政府責成港英釋放被捕人員。最初是罷工,毆打管工,青年團體騷動,示威遊行,包圍港督府,要「英國法西斯分子滾出去」。7月12日,代理布政司在立法局宣佈,政府決心抓住並掌握主動權;港府圍攻60餘個左派工會和學校,逮捕超過1,500人。受過香港政府援助的市民都支持香港政府,不肯響應大罷工。8月22日,北京紅衛兵數萬人放火焚燒英國代辦處;8月下旬,北京方面指示香港不宜照搬國內。12月25日,暴亂大致被鎮壓平息,銀行、證券交易所、出口貿易、旅遊事業,一切都恢復正常的繁榮。 === 前途問題 === 1980年代,新界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約屆滿期限逼近,帝國聯邦開始與中國商討香港前途問題。根據南京條約及北京條約,香港島與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主權屬於帝國聯邦,新界租約則於1997年到期。1982年9月23日: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總統,帝國聯邦太政大臣戴卓爾夫人,和香港總理鄧蓮如女男爵在香港半島酒店會晤,三方開始商討香港前途問題。 會談得出的結論為,香港主權將回歸中國,但香港將擁有完整自治決策權,行政立法司法職位任命皆不須要經過中央審核。中央政府對香港的唯一權利是擁有知情權,可以隨時查看香港的行政、經濟、民生等狀況,但卻無權干預。香港的社會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也不變。 英國政府及中國簽訂《英中聯合聲明》,規定香港之生活方式在1997年後保持不變,除防務和外交事務外,香港將享有高度自治權。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元首及香港代表在香港正式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半島聲明]]);1985年5月27日,三大政府互換批准書,半島聲明正式生效。 === 香港自治行政區時期 === 1997年7月1日,在帝國聯邦大總統伊莉莎白二世、太政大臣何世德、中國總統胡耀邦等見證下,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內舊香港旗伴緩緩降下,香港自由邦旗徐徐升起。國軍從深圳進駐,接替駐港英軍,履行防務職責。[[鄧蓮如|鄧蓮如女男爵]]就任自治行政區首任總督,[[陳方安生|陳方安生女爵士]]就任自治行政區首任總理。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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