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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都府議會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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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歸後至第二次世界大戰 === 1825年《咸美頓專條》簽訂後,咸美頓主權回歸希望帝國。咸美頓公司的大部分行政職能被移交給新成立的四都府政府,但公司本身作為市政管理機構被保留,並繼續以原總部大樓為辦公場所。1840年四都宮封地確立後,四都親王將大樓定為四都府議會的臨時集會場所,但直至20世紀初,議會並無固定會址,咸美頓公司總部與府議會長期共用該建築。 1910年代,隨著府議會職能擴張及議員人數增加,對專屬議事場地的需求日益迫切。1921年,四都親王與咸美頓公司達成協議,公司將總部大樓的產權移交給四都府政府,換取在中央區另一處地塊興建新總部的資金。此後,大樓正式更名為「四都府議會大樓」,並開始了一系列適應議會功能的內部改造。1923年,原中央大堂被改建為正式的議事廳,增設了公眾旁聽席及記者席。 1942年至1945年日據咸美頓期間,議會大樓被日軍佔用為佔領當局的行政中樞。日軍將大樓內的議事廳改為指揮部會議室,大樓的主體結構得以在戰爭中倖存,未遭嚴重破壞。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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