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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民事法院 === 區域民事法院(District Civil Courts)是法定純粹審理民事案件的法院。除了極少數如涉及警民衝突的案件需要陪審團之外,區域民事法院一般都由區域法官或巡迴法官(Circuit Judge)單獨主持。 區域民事法院屬於地方法院,原本意味每一區域民事法院都有自己的管轄範圍,這點在有關土地糾紛的案件最為明顯。例如,有關土地擁有權的紛爭,必須首先在土地所屬司法管轄區的區域民事法院展開審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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