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辛芬」: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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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院首長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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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院首長姓名=
|下院首長姓名=
|司法機構= 柏辛芬本地法院
|司法機構= 柏辛芬區域最高法院
|司法首長職稱= 院長
|司法首長職稱= 院長
|司法首長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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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辛芬自治政府的部分權力是由其所下轄的地方單位給予的,柏辛芬採行與聯邦政府不同的制度,採行議會內閣制,由[[柏辛芬議會]]的最大黨領袖出任[[柏辛芬總理]],再經戶原民國總統任命後組織[[柏辛芬內閣|政府內閣]],部分的聯邦法律並不適用於柏辛芬及其下轄的區域,在柏辛芬自治政府所下轄的地區單位,首長的國民防衛兵部指揮權被遞奪,在柏辛芬只擁有兩支武裝部隊,分別是指揮權在柏辛芬總理的柏辛芬防衛部隊,以及由[[戶原民國總統|總統]]所指揮的[[戶原民國國軍|國軍駐柏辛芬部隊]]。
柏辛芬自治政府的部分權力是由其所下轄的地方單位給予的,柏辛芬採行與聯邦政府不同的制度,採行議會內閣制,由[[柏辛芬議會]]的最大黨領袖出任[[柏辛芬總理]],再經戶原民國總統任命後組織[[柏辛芬內閣|政府內閣]],部分的聯邦法律並不適用於柏辛芬及其下轄的區域,在柏辛芬自治政府所下轄的地區單位,首長的國民防衛兵部指揮權被遞奪,在柏辛芬只擁有兩支武裝部隊,分別是指揮權在柏辛芬總理的柏辛芬防衛部隊,以及由[[戶原民國總統|總統]]所指揮的[[戶原民國國軍|國軍駐柏辛芬部隊]]。
== 行政區劃 ==
== 行政區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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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2年1月29日 (六) 14:24 的修訂

模板:戶原民國共和主體 柏辛芬(英語:Burghingfer)是在戶原民國國家框架下的一個自治國單位,被給予高度的內政及司法權力,但其下轄的行政區喪失了一般聯邦成員有的防衛兵部指揮權,和其他州邦一樣,擁有柏辛芬國籍也是戶原民國國民,可以享有與其他州邦公民相同的權利及權力,包括籌辦全國公投、選舉聯邦總統及聯邦議會議員等戶原民國憲法所授予的公民權力;而柏辛芬所轄區與希望帝國半州未建制領地相鄰。

柏辛芬自治政府的部分權力是由其所下轄的地方單位給予的,柏辛芬採行與聯邦政府不同的制度,採行議會內閣制,由柏辛芬議會的最大黨領袖出任柏辛芬總理,再經戶原民國總統任命後組織政府內閣,部分的聯邦法律並不適用於柏辛芬及其下轄的區域,在柏辛芬自治政府所下轄的地區單位,首長的國民防衛兵部指揮權被遞奪,在柏辛芬只擁有兩支武裝部隊,分別是指揮權在柏辛芬總理的柏辛芬防衛部隊,以及由總統所指揮的國軍駐柏辛芬部隊

行政區劃

政治

參見

模板:戶原民國